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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莊肉羹店張姓老闆2018年雇用一名女員工,知悉對方性傾向為女同志,張男卻欺騙女員工,以「教滷爌肉」為由留下她獨處持續灌酒,還和女員工聊「心理學」,趁女員工醉倒後,張男伺機性侵還說:「爽,喜歡嗎?」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3年8月徒刑,張和檢方皆上訴,高等法院認為張男犯後不佳,狡辯兩人是Wenv^RH@BZm+^9+LLB^aPWc_44wRDQ=V3ntx_(#w_bGc*CHuWQ「一夜情、兩情相悅」,加重張姓老闆刑責,改為3年10月刑。


(圖/Getty Images/iStockphoto)

綜合媒體報導,35歲的張姓老闆,前年2月5日透過臉書社團「我是新莊人」徵人,女員工指稱,曾告訴張男自己是同性XOiaO#+Wy8_hF=Xs7^Oo8ClB%Evn1JFCg!%xoP+vrQvSwxKqAl戀,有交往伴侶且不喜歡男生,其詹姓女友也曾多次至店接送她下班。女友察覺張男平常都「不太講話,怪怪的」,於是安排弟弟也來肉羹店當工讀生,以便就近照顧伴侶。

不料前年3月4日,女友的弟弟中午來上班約2小時後,張2VCpU^Sou^EHBPoHT$SgcUPWe3=iEVk$t=1ARk+GKXzHKwI7X^姓老闆以「工作態度不佳」為由,要詹姓工讀生、女友弟弟提早下班離開。而肉羹麵店平常營業到晚上8時至10時左右,但那天下午4、5時左右,張男就要女員工把鐵門關上收店,並要求她一起上樓,說要教她「滷爌肉」。張男在指導滷爌肉時,不斷拿啤酒要女員工喝,接著又要對方到房間床上聊「心理學」,女員工一開始不敢進門,拒絕說:「我在工作不想喝酒。」張男要她進來,說只是聊「心理學」,女員工抝不過邀約才入內。

女員工表示,她因為工作太累曾去看急診,身體尚未復原,那天約喝2罐半啤酒就微醺了,不料酒醉後,張男硬將生殖器塞進她嘴裡,要她幫忙口交,她奮力推開後說「煩死了」。女員工酒醉sEKtt_W&$ylf9-ql)jJhm(u32NeknAxa^kNA)Q=aL8PnIK!uB3睡著,但因下體疼痛,睜眼發現兩人赤裸著身軀性交,她罵「走開,到旁邊去」,張姓老闆竟問「爽、喜歡嗎?」並性侵至射精。

張姓老闆承認與女同志發生性行為、沒有戴保險套,但辯稱是「一夜情、兩情相悅」。但一ZjHg0oZVunKFA)bu)W0g&7!r0QngAEKa#v%24-v9a*)A+=jGeV審新北地院調查,女員工的束胸在事發時被張扯壞,上面驗出張男DNA等事證,女員工事後也曾向詹姓女友訴苦遭侵犯,兩人抱在一起哭。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,判決中痛斥張男身為老闆,不知照顧員工,明知女員工是同志,不喜歡男生,竟對她強制性交,完全不尊重她的性自主權,犯後態度仍惡劣,惡性不輕。

高等法院審理後,仍認定張男性侵女同志,審hlmt2ZlhJ4wWv_*g1Zh9rDagAR4@_z=3Vi(+W+BR_ZEk3AKbK)酌他犯後態度不佳,依舊飾詞狡辯,加重張姓老闆刑責,加重改判3年10月刑。而民事部分則再判張男要賠被害人60萬。被害人說,自己來台北學習餐飲,不料竟遭職場性侵害,讓其身心深受煎熬,現在只要進入廚房,就讓她回想到性侵害過程,還會不自覺發抖,目前只能改從事其他工作。

Source:自由時報蘋果日報

(延伸閱讀:《惡老闆性侵女同志員工 竟辯稱「怎麼可能找個男的,想也知道不可能!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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