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:
我和前女友幾個月前分手,兩人的狀態良好,為保留私人空間而皆無聯絡,但Vtw=&UWFUv(UDw+c774B$Ux5gkb*oWxPORnc&r@z6AE@XUmY9c我似乎對一位共同友人有了感覺,並認為友人也有同感。我應該有所行動嗎?還是這麼做算是踰矩呢?
(圖/freepik)
哈囉:
約會關係總存有傷害,即便毫無承諾,也可能於不經意中傷EOxXT_*3OXK05k)05wRu5*(RK0Zqfo*fr_loxHjzCHJA(oDruQ了對方,於是我開始接受無論再小心都不可避免的事實,這些都是約會的一部分。但問題是:一切值得嗎?
談及約會,我並不是個道德潔癖的人,大家都是成人了,難免B*7kHOI6#+CMfrJs9hjKk8TVszrBnunuZRs4&fXFULdPqU%Pza會遇見偶發狀況,我不能直接回答追求分手伴侶的友人是否越矩,因為它並不是,關鍵是它是否值得?
妳對友人的感覺有多深?妳期待和前女友與友人保持何種關係?這種關係能在其他人身上找到嗎?誘惑能使人迷惘,說服自己一切是可行的, 若妳能預見其中一方將會有能力傷害彼此,請評估自己對她的感情是否深切到妳認為一切是值得的,s$p1(M%EDW1d)#C4zCL0(-4wiBfON2wzlD77qBSpaR$4s=2Unb假如是,那就去做吧!
但類似的情況通常是個循環,有時我們在人生中自行製造混沌、傷害、鬧劇,純粹出(v+=q(tk!gzS2uTjY(=HzG8IPopwS6HV0cJpdY%=KFoJ!w$TzV於無聊與破壞,說不定共同友人能以情人的身份帶給妳快樂,同時妳也將傷害到前女友;或是妳能選擇保持孤獨,而不去傷害在意的人。
仔細思考後果,追求共同友人並不代表妳是壞人,也不代表這是件不對的事,這僅是個人選擇,而Of9)wv&NjPeexu1T5=gdID*VqQau)xdvNl5X!3Q+9a^uw1SVLd無論結果如何都該自己承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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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Autostraddle
作者:Mo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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