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內閣8日批准了《民事伴侶法案》(Civil Partnership Bill),承認民事結合具有和異性婚姻幾乎相同的權利,對mP#D$ykGB_TB^Wu)Mcb!^szATD)+U7c6t)jTXVjh@eI88*00hr保守佛教社會的泰國而言,是寬容的舉措之一。
根據《路透社》報導,該法案20#R&LiCi(NsH-1wJQ-KHt0aHT26Y4ROxJ1WNOQBl-hz3PVkeWvt18年時提出,但前屆國會未能通過法案。若法案被國會通過,立法將使泰國成為亞洲第二個通過同性結合的國家,伴侶能領養孩子,並享有繼承及共有財產的權利,但同性伴侶其中一方必須是泰國公民。泰國雖是保守的佛教社會,但以開放寬容的態度聞名,同志友善的形象長期以來吸引不少同性伴侶及LGBT旅客。
(延伸閱讀:《泰國可望通過同志伴侶法,將成為邁向同婚合法的一大步!》)
報導中也提及,台灣去年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,越南則將同性婚禮合法化,但不承認同性婚姻。
泰國政府副PYQyb*-Mt5BsVkp)fN-E3JTB-j2lePxP)t=UT2F317$jj4o$@Z發言人拉恰達(Ratchada Thanadirek)在臉書貼文寫道,「對泰國社會來說,《民事伴侶法案》在促進平等權利、支持同性伴侶組成家庭並一同生活的權利等方面,都是重要的一步。」不過該法案規定,民事結合的伴侶其中一方必須是泰國公民。
泰國彩虹天空協會(Rainbow Sky Association of Thailand)主席基蒂南(Kittinan Daramadhaj)表示,該法案從本質上允許同性伴侶結婚,卻沒有稱其為「婚姻」,因「婚姻」在泰國法律被定義為是一男一女的結合。他說,該法案如果通過,將充分地減輕LGB9PZUx)JF-#&+J_7D2E)AVwQTj%eqdBkTXagSia$l!YW9h7Ra6pT族群的痛苦,並支持LGBT族群人權」。一位代表LGBT團體的泰國國會議員,正在推動將婚姻重新定義為兩人之間的結合。
source:reuters
(延伸閱讀:《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同婚合法國家!同志可以登記結婚了!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