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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PinkNews)

馬來西亞兩名女子因發生性關係而遭處決六下鞭刑,並罰款 3300 元馬fjE-#P38pd$g1=4UsWLh7uBF8z^R-JXOAe=L#j#+u%Z5KZA4Qz幣(約 24850 元新台幣),若無法付款,則需服勞四個月。

該案引發馬來西亞的 LGBT+ 團體極度不滿,尤其在近日馬國首相署部長拿督慕加希·尤索夫(Mujahid Yusof Rawa)妖魔化當地藝術節形象,迫使酷兒社運者的肖像遭撤,又傳政府歧視事件,使民眾心生不服。


(圖/PinkNews)

當事人分別是 32 歲與 22 4s-F@Qyq8ET85KFg$xoPWO!Z1qhv-Go1E(z_NqXKhdbUwS1LR7歲的女子,被當地警官發現於車中使用假陽具進行性關係,兩人認罪後,被判於 8 月 28 日處分。

法官 Kamalruazmi Ismail 道:「處罰必須執行,並非單是兩名女子的教訓,而是教育所有國民的一堂課。」馬來西亞 LGBT+ 人權組織稱此判決為「噁心的暴力行為」,嚴重違反女性尊嚴與人權,並且違反國際法律。


(圖/PinkNews)

法院的角色應是主持正義,處罰不能教育社會,而非因偏見而增加受害者,此行為將造成危險,容忍暴力降臨於無辜人民是不正義的。社會團體不斷重申:成人間兩情相願W_o7BK9c9B*-0oxP*CBZbuHlPfjm5rapgFx^7wGFa$s8ZTbQt9的性行為並無犯法。去年印尼一對同志情侶因發生性行為而被處 83 下鞭刑;4月時,馬來西亞大學甚至於校園裡舉辦「矯正」性向的比賽。


(圖/PinkNews)

校方鼓勵學生們邀請「性向不正常=Dj58O$rQGNRHzF6#u1dlmA&TzB5=o7-Xjy4jJpu+PdAOw#9_+」的友人們,藉由教導,回歸自然法則。種種歧視令人不捨,期待他日該國人權主義能得到應有的重視。

Source:PinkNews

作者:Mo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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