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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。(圖/YouTube)

台灣婚姻平權法案歷經漫長等待,今(24日)由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V6qI9(Lg1==06*N(dm(X!NGm*bV)iJJ^7@H(43rgnNNTvXaFFp文,以釋字748號解釋宣布結論,大法官最終認為,我國現行法律未保障同婚已屬違憲,應以法律保障同性婚,PTT板友也貼上超爆笑的白話文版本解釋,讓網友笑翻。

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摘要(Press Release On the Same-Sex Marriage Case)

聲請案號:會台字第12674號(聲請人祁家威)、會台字第12771號(聲請人臺北市政府)
言詞辯論日期:106年3月24日

解釋爭點
民法親屬編婚姻章,未使相同性別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,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? 


板友分享自己的白話解釋文。(圖/PTT)

解釋文
大法官解釋文: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,未使相同性別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,於此範圍內,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。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,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。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,屬立法形成之範圍。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,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,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,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,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

網友白話版本:民法禁止同婚違憲,兩年內給我修好。

大法官解釋文:理由書

網友白話版本:祁家威跟台北市吵架輸了來找我

大法官解釋文:聲請人臺北市政府主張婚姻章規定牴觸憲法第7條、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部分,其理

網友白話版本:他說台北市不許他同婚違憲。

大法官解釋文:聲請人祁家威主張民法第972條、第973條、第980條及第982條規定牴觸憲法第7條

網友白話版本:他說他吵很久了很累累。

大法官解釋文:關係機關法務部略稱:一、司法院大法官歷來解釋所承認之「婚姻」,均係指一夫一

網友白話版本: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淪陷,不知道怎麼教小孩。

大法官解釋文:關係機關內政部略稱:該部為戶籍登記業務主管機關。結婚要件之審查係依據民法主

網友白話版本: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。

大法官解釋文:關係機關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略稱:依據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之函釋,婚姻章規

網友白話版本: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。

大法官解釋文:本院斟酌全辯論意旨,就聲請人聲請解釋婚姻章相關規定部分,作成本解釋,理由如下:

網友白話版本:我來講話。

大法官解釋文:查聲請人祁家威於75年間以「請速立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」為由,向立法院提出請願

網友白話版本:你們弄三十年了還沒弄出同婚,我很失望。

大法官解釋文:次查,95年間立法委員蕭美琴等首度於立法院提出「同性婚姻法」草案,因未獲多數

網友白話版本:立委打架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,我很失望。


板友分享自己的白話解釋文。(圖/PTT)

大法官解釋文:本件聲請涉及同性性傾向者是否具有自主選擇結婚對象之自由,並與異性性傾向者同

網友白話版本:我勉為其難幫你們解釋一下。

大法官解釋文:按本院歷來提及「一夫一妻」、「一男一女」之相關解釋,就其原因事實觀之,均係

網友白話版本: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。

大法官解釋文:婚姻章第1節婚約,於第972條規定:「婚約,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。」明定婚約

網友白話版本:同性不能結婚都是下面人講的。

大法官解釋文:適婚人民而無配偶者,本有結婚自由,包含「是否結婚」暨「與何人結婚」之自由(

網友白話版本: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。

大法官解釋文:憲法第7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

網友白話版本:我最大。

大法官解釋文: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,而未使相同性別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

網友白話版本:反正同性可以結婚。

大法官解釋文:究國家立法規範異性婚姻之事實,而形成婚姻制度,其考量因素或有多端。如認婚姻

網友白話版本:反對理由都在放屁。

大法官解釋文: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,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;又為避免立法延宕,導致規

網友白話版本:總之同性可以結婚,給你兩年修好。超過兩年沒修好就自動合法。

大法官解釋文: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制度之當事人身分及相關權利、義務關係,不因本解釋而改

網友白話版本:就是這樣。

大法官解釋文:聲請人臺北市政府另以系爭函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部分,經查該函為內政部對於臺北

網友白話版本:順帶一提,台北市說內政部違憲,可是內政部太小咖了,我不想鳥他們。

大法官解釋文:附註:

網友白話版本:我查了很多資料喔!

看完板友超爆笑的白話文版本解釋,許多鄉民也紛紛留言讚賞他的解釋簡單又明瞭,打趣說:「翻譯蒟蒻 4ni?」、「有點超譯,但反正就是兩年內修好啦」、「靠邀我快笑死了XD大法官好萌X5bbkr$5xI+l99GbT!e6Jq*fzsK(V!@%kO86hf_@Q1k^gWMGyz」。

source:PT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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