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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性戀夫婦尼克(Nick)與莎拉(Sarah)決意若澳洲同婚法律通過,便以離婚表示抗議,#tv0L6TcP@E!x1m*Gz&tqXN-QGVJuHChzpiE4(4l6SDw0P(0yi但如今條件成立,他們卻推辭說將觀察日後法律走向再行決定。公投結果證明多數澳洲人民力挺同婚,尼克隨即反悔,他道:「我日前公開的離婚言論,並不代表我希望離開自己的太太,而是為了抗議同性戀違反婚姻的定義。」


(圖/PinkNews)

「此法條使我=7TvIl=#-uZy#92L_RCK+8$5x+*)DA6otMP22zLh88-3GJ&yeV們的婚姻保障更為脆弱,我們將持續維護婚姻的神聖,如同兩人當結婚時的忠誠,並不再對外作出回應。」這對基督教夫婦於 2015 年時發表的抗議誓言使他們一舉成名,雖然兩人的愛情真誠,但反同心態仍令人唏噓。

尼克過往受訪時曾道:「作為基督徒,我們深信婚姻並非人類的發明,我們將其視為原始的秩序,是上帝賜予人類史的禮物。婚姻應由一夫一妻組成,我與妻子拒絕承Dy(DzpTUZ=CyJk=83XEB!zUsRGN-I@#&^6TL7OtRs-4#bW(Z14認受政府闢護的同性婚姻。」


(圖/news.com.au)

但他亦聲明若同婚成立,他與妻子的離婚手續將以傳統方式完成。「我們離婚後仍會同居,希望能繼續持續五十年,而希望上帝能讓我們擁有更多子嗣,我們會繼續以丈夫、妻子的身份過日,視自己為教堂及上帝見證下的已N4isd*Px6zznggur94=*pJUB&@cwX_U6MUDK4dG81=Z-XAsZP$婚夫妻。」

近日澳洲公投的結果出爐後,網友們於臉書上舉辦了一場「慶祝尼克與莎拉離婚」的活動,吸引了十萬人6g=82bMav$isIlOD%iE&vyr$ZDD)%dz+-s=q@E7r^cKN&%XlaR點選參與,亦有律師自願幫兩人處理離婚手續,但遭到尼克夫婦的拒絕。

Source:news.com.au

作者:Mo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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