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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台北文學季

2019 臺北文學季將以「文學街巷的說書人」講座與走讀、「耳朵帶路:街道尋聲」特展、「移動臺北,城區說書──市圖好書展」、「文學.閱影展──薩雅吉雷」等不同形式的活動,更邀請了享譽國際文壇,以「為講故事活著」聞名的華文小說家、電影編劇嚴歌苓來台,分享她的文學與影視作品,讓讀者能享受不同形式閱讀文學的喜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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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簡介

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全國第一個地方文化事務專責機構。歷經三任市長努力、議會數會期激辯與協商及藝文界先進與賢達之醞釀與促成,終於民國88年11月6日正式成立。

首任局長由龍應台出任,以「文化深入生活」、「傳統走出現代」、「本土走向國際」揭櫫其對文化局工作的發展方向,並努力「文化與教育結合」、「文化與社區結合」、「文化與產業結合」、「文化與國際結合」,企圖建構全國第一個「市民的文化局」、「輔導而非指導的文化局」。 

第二任局長廖咸浩,以「有情文化」及「美感城市」落實「文化就是生活」的理念。在其任內致力推動文化白皮書內之「育藝深遠」國小藝術紮根計畫、「藝企相投」媒合藝術及企業文化機制、「公共藝術」、「臺北學研究」、「漢字文化節」、「藝響空間網」、「藝文組織譽揚作業」、設立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委員會」;賡續推廣文化就在巷子裡、大城市小人物、藝術季、老樹保護、藝文補助、古蹟保存及活化、兩岸及國際文化交流等軟硬體計畫。 

第三任局長李永萍因應全球產業的解構及消長,繼全國政治首都的基礎下,企圖打造本市成為「文創首都」,上任後即設置「臺北文化設施發展基金」,加速文化設施之興建、修復與再利用,並成立「臺北電影委員會」,振興影視產業發展,輔導「臺北市文化基金會」轉型策辦重大藝文節慶與營造重要藝文館所,推動臺北市創意地圖雙L型產業軸帶,在既有基礎下更接續催生重要文化建設,如「松山文化創意園區」、「臺北藝術中心」、「北部流行音樂中心」及「城市博物館」,也針對公共藝術的開展進行不同的嘗試與突破,期望在文化創意與文化觀光產業中,為本市建構下一階段的發展利基,並成為城市行銷的利器,進而提高文化產業之附加價值,以回饋文化事務的推展,並厚實文化底蘊,讓本市融合城市美感與藝文氛圍,使文化深入市民生活,打造深具特色的文創首都。 

第四任局長謝小韞於99年3月1日就職,在前三任局長奠下的基石上繼續開創新局,將從強化文化社區化、產業化及國際化三方向著手,結合市民自發的社區意識和草根力量,讓文化生根;因應文創時代的來臨,配合中央政策,協助文化事業朝產業化規模發展;並在文化觀光、城市行銷及臺北學等方面,讓臺北以國際語言站在城市競爭的世界舞台上。

第五任局長鄭美華於100年8月2日就職,在文化資源有限情況下,將公平、合理之有效分配資源,同時兼顧藝術之「精」與庶民之「廣」為本局努力目標。針對多元性公共文化議題,將致力與各界溝通並聆聽各界合情合理之意見,凝聚各式創意人才在此發光發熱,共同打造臺北市成為文創之都。

第六任局長劉維公於101年2月1日就職,業務推動四大方向:健全的文化生態,是臺北城市文化發展的根基;爭取世界設計之都,是臺北市的改造運動;創造力,是臺北城市的優勢競爭力;建立新世紀的文化治理思維與新做法。讓臺北市成為城市文化治理的新典範,提供市民最優質的文化生活。

第七任局長倪重華於103年12月25日就職。

第八任局長謝佩霓於105年2月1日就職。

第九任局長鍾永豐於105年10月25日就職。

第十任局長蔡宗雄於107年12月25日就職。

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,為本府一級機關,置局長1人、副局長2人、主任秘書1人及專門委員2人,下設5科4室,預算員額180人。

 

局本部包含局長、副局長(2人)、主任秘書、專門委員(2人)、研究員(2人)、秘書、副研究員、科員、助理員、工友共15人。

本局各科室職掌(預算員額數)如下:
一、文創發展科(20人):文化政策、文化交流、文化行銷、文化創意產業、藝文補助與相關文化扶植及輔導等事項。
二、文化資產科(27人):文化資產鑑定、修復與再利用計畫之審議、管理維護、行銷推廣、活化運用及文獻館業務行政督導等事項。
三、藝術發展科(19人):表演藝術、電影、電視、視覺藝術等創作環境之整備、相關展演活動之統籌規劃、推廣計畫之擬定與執行、藝文行銷之整合與國樂團、交響樂團、美術館、中山堂管理所及藝文推廣處業務行政督導等事項。
四、文化資源科(32人):文化館所、文化設施委外與經營管理、公共藝術推廣、審議與補助、文化設施發展基金與公共藝術基金運作及受保護樹木管理等事項。
五、文化建設科(23人):文化設施之興建、設置、改建、修繕及文化資產修復等相關工程事項。
六、秘書室(27人):文書、檔案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之管理與資訊、法制、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七、人事室(5人)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八、會計室(9人)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九、政風室(3人):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

四方型附屬機關包含臺北市立美術館、臺北市藝文推廣處、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、臺北市立文獻館、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及臺北市立國樂團。

四方型自營館所包含台北二二八紀念館、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籌備處、水源劇場、糖廍文化展示館、北投溫泉博物館、士林官邸正館、新芳春茶行及艋舺龍山文創B2。

四方型委外館所包含草山行館、臺北故事館、紫藤廬、林語堂故居、錢穆故居、李國鼎故居、臺北書畫院、臺北之家、臺北數位藝術中心、蔡瑞月舞蹈研究社、牯嶺街小劇場、紀州庵文學森林、臺北服飾文化館、芝山文化生態綠園、永安藝文館、市長官邸藝文沙龍、撫臺街洋樓、臺北琴道館及孫運璿科技人文紀念館。

四方型文化基金會運用場館包含台北國際藝術村、寶藏巖國際藝術村、台北偶戲館、西門紅樓、電影主題公園、台北當代藝術館、新北投車站、剝皮寮歷史街區及台北試演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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